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腾讯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5-014)55世纪welcome,。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并由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15)。
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和资金需求,交易对价的60%资金以银行并购贷款方式筹集,以公司与粤丰环保最新的资产负债率情况测算,预计并表粤丰环保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短期内将超过70%。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借款、抵押、担保的决策权限为: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举债贷款,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为满足并购后短期内的资金需求,高效进行公司贷款决策,确保公司整体运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借款、质押、担保的决策权限调整为“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5%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举债贷款,且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瀚蓝佛山及瀚蓝香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公司举债贷款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公告》(临2025-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临2025-017)。
十二、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对口帮扶结对对象高科村茶油基地产业楼主体建设项目捐赠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下午在瀚蓝广场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伟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陈伟伟监事委托伍志雄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部3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部3票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3,747,035.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245,657.51元,减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的红利391,366,630.08元及计提盈余公积70,698,624.19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49,927,439.12元。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较2023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同比增长了66.6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5,347,1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277,716.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注1: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前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注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
注3: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4,547.76万元。55世纪官网入口,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包括本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段守凤,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广州酒家、广咨国际、本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麦启鹏,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本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段守凤、签字注册会计师麦启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段守凤、签字注册会计师麦启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7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2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59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与审计委员会商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工作,依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佛山”)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并购完成后粤丰环保持有的核心境内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为瀚蓝佛山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与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共同向瀚蓝佛山合计增资40.20亿元。增资完成后,瀚蓝佛山注册资本为46亿元。2025年1月已经完成注册资本全部实缴。
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和资金需求,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获得上述增资款和并购贷款后,瀚蓝佛山拟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瀚蓝香港增资至总股本不超过113亿元港币(或人民币10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并购贷款仅限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价款及费用、置换超40%比例的自筹资金或置换因本次交易形成的负债性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贷款利率为首笔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减93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
经测算,增加本次并购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瀚蓝佛山及瀚蓝香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并购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次融资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在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粤丰环保持有的核心境内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全票同意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瀚蓝佛山及瀚蓝香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被担保人瀚蓝佛山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瀚蓝固废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43.48%股权。
(六)质押方式:在以下两个时间点孰前落实粤丰环保持有的下属核心境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股权质押:(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高质量基金发行股票购买其持有的瀚蓝佛山股权)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如有);(2)并购贷款发放后24个月之内。
本次交易为公司主导的同行业产业并购,符合国家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瀚蓝佛山的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落地。被担保人瀚蓝佛山是公司本次交易的SPV公司,无法单独获得银行授信,须由公司提供增信措施。公司为此提供担保,可使瀚蓝佛山在本次交易中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55世纪welcome,。
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43.48%股权,属于对公司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根据公司与高质量基金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在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的12个月内,高质量基金有权选择通过换股、现金转让或者其他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此外,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省属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属企业不得为所属子企业以外的基金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高质量基金的实控人是省属国有企业,因此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为瀚蓝佛山的控股股东,拥有瀚蓝佛山的控制权,因此,本次为瀚蓝佛山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95.8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1.48%,具体包括: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安排协议并且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批准公司为瀚蓝佛山向瀚蓝香港开具境外融资性保函提供的担保92.2亿元。其中:已签订保证合同并为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4.2亿元,目前该保函尚未生效;剩余28亿元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当瀚蓝佛山在境内的资本金(46亿元)及并购贷款(不超过61亿元)通过ODI注资到瀚蓝香港时,92.2亿元的担保将及时撤销,最终公司实际为本次交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529.2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79%。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55世纪welcome,、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或“标的公司”),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和2024年1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臻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达发展”)于2023年10月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发行163,700万港元可交换债券,上海实业有权以该等可交换债券交换臻达发展所持有的243,954,117股标的公司股份。同时,臻达发展为担保其在前述可交换债券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以其所持有的370,668,722股标的公司股份向上海实业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实业尚持有前述臻达发展的可交换债券,前述股票质押亦处于生效状态。
2025年4月9日,臻达发展、上海实业、李咏怡就前述可交换债券签署修订协议,以向臻达发展、上海实业补充提供对等自愿提早赎回权。由于该修订为臻达发展、李咏怡及上海实业订立之安排,无法适用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此根据中国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该修订构成一项特别交易。该修订需待以下条件达成后生效:
1、执行人员就该特别交易授出同意(“执行人员”的定义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标的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就要约人、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及于可交换债券修订中拥有权益或参与其中者之外的标的公司股东(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关于可交换债券修订之独立股东”)而言,可交换债券条款修订属于公平合理;
3、标的公司关于可交换债券修订之独立股东于标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审议批准可交换债券修订。
臻达发展确认已取得上海实业承诺,在股东特别大会及法院会议批准计划相关决议后(“股东特别大会”、“法院会议”及“计划”的定义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相关决议不包括可交换债券协议修改涉及的相关议案决议)的3个营业日内,解除对于臻达发展质押的粤丰环保股份的担保。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议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并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的关键一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固废处理为拓展核心、水务能源协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模式,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稳健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保持可持续良性发展。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亿元,同比增长16.39%。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393.05亿元。市值增长36.30%,同比优于上证指数、中证环保指数、上证环保指数等指数。
2024年7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公司垃圾处理运营规模将成为国内行业前三、A股上市公司首位,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固废处理为拓展核心、水务能源协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模式,稳步提升经营质量,为“十五五”奠定基础:
(三)深入推进多源固废处理瀚蓝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的“瀚蓝模式2.0”,提升协同效能,挖掘资源化、能源化潜力,继续拓展供热业务,积极探索与算力等产业的协同发展模式,开展售电业务和绿色环境权益交易业务等,提升盈利能力;
(四)继续推进并购粤丰环保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落地,全面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整体竞争力。2025年基本完成财务、人力资源、供应链、信息、品牌、合规等职能条线的整合,保持生产运营有序开展和融合,55世纪官网入口,并购协同效应初步发挥;
(六)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的收官一年,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十四五”战略进行全面的复盘,对行业发展做全面思考和洞察,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的制定。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提升科技创新和数智化能力提升。公司研究院聚焦前沿技术,深耕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前瞻性发展方向探索和规划等,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部分技术创新成果已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和运营优化。公司打造国内领先的环保领域专业孵化平台,累计孵化包括艾感(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霖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创益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等80余家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具有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涵盖绿色低碳、资源循环、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领域,通过“垂直孵化+产业协同”模式,提升环保服务竞争力。
在数智化建设方面,公司在人工智能结合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无废城市数字大脑”“智慧城市管家平台”“排水智慧管理平台”“AI安全智能监控平台”等赋能业务效率和管理提升。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入建设“瀚蓝研究院-事业部-板块公司”三级四阶研发体系,打造行业领先的集“技术研发、检测分析、产业孵化”于一体的开放式科技研发平台,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助力降本增效和运营优化,并对前瞻性、前沿性技术和领域进行探索,提升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将继续主动拥抱数字化、信息化,打造数据管理体系及信息化服务能力。公司将继续结合主营业务,一方面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和应用各类业务系统,特别是在生产管理、生产作业以及职能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中,将大幅提高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比例,并深入探索挖掘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另一方面,继续强化数据资源利用、赋能生产精细化及效能提升、加速转型发展、驱动业务管理变革,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建立集团信息服务内部中台,梳理形成公司信息服务产品方案,开展信息服务中台运作。
2024年,结合对可持续发展管理的要求,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进行升级,搭建了从总部到五大业务板块、再到子公司的“1+5+N”可持续发展管理组织体系,为可持续发展工作长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公司通过在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面的建设,促进经营管理创新,并引导广大的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关注,助力行业乃至全社会对企业的评价标准从单一的经济价值创造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创造转变。
2025年,公司将继续把可持续发展管理融入公司的战略、经营、文化,通过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投资价值,强化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2024年,公司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公司制度,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1)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2)继续推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内部控制为重点、合规管理为基础、法务管理为支撑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的建设,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合规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3)打造职业化管理团队,优化组织架构,赋能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协同,提升经营效率,持续提升战斗力。
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深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识别和挖掘,提升上市公司的透明度,重视自愿披露、有效披露,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加强对行业相关信息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颗粒度和有效性,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趋势。同时,公司通过图文并茂、一图解读等多种方式便于投资者理解,深受投资者好评。公司连续四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最高等级评价)。
2025年,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推动信息披露简明友好,提高透明度,降低研究门槛,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将持续拓宽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热线、投资者调研、路演、反路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及时传递了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投资价值,尤其是在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加强对核心投资人和关键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针对境内外投资者的路演和反路演工作,争取投资人和股东对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支持和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了解,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注重多维度收集投资者对公司的诉求与关切,将投资者的关注点及时反馈给管理层,促进经营管理提升和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2024年,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动,及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资本市场监管信息,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公司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财务总监培训、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监事会主席培训、年报信息披露及编制操作等相关培训。公司还开展了新《公司法》内部专项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获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
2025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动向,畅通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多元化沟通渠道,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强化合规意识;公司将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助力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确把握政策导向,不断增强履职技能。
公司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丰硕成果。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为与股东分享发展成果,2024年,公司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不低于10%。若未来三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也将维持上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规划不变。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8元(含税),同比增长了66.67%,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20%,兑现了分红规划承诺,获得股东的高度认可。
2025年,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丰硕成果。
2024年,公司稳步推进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本次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基本判断。2025年行动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55世纪官网入口,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公司从事的业务为环境服务业,为城市发展和人们生活所必需,总体经营稳定。行业情况的具体分析见本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旗下供水、排水和能源板块的燃气业务目前处于行业发展的成熟期;固废处理业务处于行业发展的扩张期;能源业务板块的氢气业务属于行业培育期。
1、固废处理业务:拥有固废处理纵横一体化产业链,具备对标“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固废处理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1)纵向一体化:已形成前端环卫一体化、中端转运及后端处理的纵向全链条发展模式。
(2)横向一体化:对标“无废城市”理念,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横向一体化协同处理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污染源,形成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系统发展的产业新模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瀚蓝已为全国15个省、自治区共33个城市提供了优质固废处理服务。固废处理业务规模如下:
3、供水业务:拥有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取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
4、排水业务:拥有管网维护、泵站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排水服务全产业链。
固废处理业务和排水业务的生活垃圾处理、餐厨、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均主要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与当地政府或市政管理部门签订BOT或TOT或PPP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固废处理业务中工业危废处理和供热业务,以及排水业务中的工业废水处理采用市场化的经营模式,由公司和工业客户签订处理服务协议。
能源业务,通过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与政府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开展相关业务。
供水业务,通过在佛山市南海区当地建设自来水厂及铺设自来水管并提供相应供水服务。
(三)公司旗下供水、排水和燃气业务在南海区占有相对优势地位;固废处理业务方面,公司为固废处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之一。报告期内,业绩情况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6亿元,同比下降5.2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4.85亿元,同比下降5.69%,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9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亿元,同比增加1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5亿元,同比增加15.52%;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37.73亿元,EBITDA利润率为31.74%。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93.05亿元,比2023年末增长9.80%,资产负债率为61.28%,同比下降2.86个百分点。详见公司年报第三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自财政部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3、解释第18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至4月22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5-01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9:00-10: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至4月22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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